潘志鹏操作大棚内的物联网设备。 谷华 摄
腌制咸鸭蛋对于出生在水乡的程彤来说,是“子承父业”。程彤的父亲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就从事鸭蛋的腌制和销售。2012年,父亲打算把蛋品厂交给程彤。当时,大学毕业后已经在南京一家国企工作三年并成为业务经理的程彤真有点不情愿:“工作在写字楼,朝九晚五,压力也不大,事业处于上升期。”然而,父亲的蛋品厂粗放的生产方式,让程彤担心“走不远”,思量再三,他还是决定回来接过父亲的接力棒。
“咸鸭蛋到处都有,蛋白过咸、蛋黄不沙是咸鸭蛋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对蛋品市场调研后认为,要做出自己的特色,必须走差异化竞争之路,做一种不太咸、更健康的咸鸭蛋。”程彤告诉中新网记者,他联合江苏省农科院专家经过两年攻关,研发了“低盐咸鸭蛋快速腌制技术”,并获得专利。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化腌制设备,咸鸭蛋的腌制周期从40多天缩短至15天左右,不仅蛋黄“流油”,而且含盐量比正常咸鸭蛋低30%到50%,适合现代人的健康理念。
潘志鹏在手机上查看大棚内温度、湿度等数据。 谷华 摄“小而美”的经营策略,让“秦程”咸鸭蛋在市场上脱颖而出,价格也水涨船高。程彤成立了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几十户养殖户致富。2022年,“秦程”蛋品实现销售140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盐都乡村大地上,活跃着300多位像程彤这样的40岁以下“农二代”,他们怀揣致富梦想和兴农技能,传承农业发展,为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注入了新活力。
盐都区郭猛镇双鹏智慧农场的当家人是两位发小,出生于1992年的潘志鹏和刘小鹏。2013年,潘志鹏的父亲潘国胜流转了200亩土地种植葡萄和草莓,两年后他邀请大学毕业的刘小鹏回来经营农场,2018年,潘志鹏也回到农场。年轻人的思维活跃,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农业专家请教,从教科书和生产实践中步步摸索,慢慢由农业“门外汉”成长为“小能手”。
潘志鹏和刘小鹏深知传统种植管理模式已经落伍,一齐把目光瞄准物联网技术,对农场进行了智慧化改造。“现在,温度、湿度、通风、遮盖等各方面全部实现自动控制。”在农场大棚里,两人掏出手机给记者演示说,运用物联网技术,不仅能够精准控制,提高果品品质,而且节省了人工成本,200亩农场正常用工也就20人。
“看着植物生长,一天一个变化,每天都有新鲜感。”刘小鹏笑言,这是自己的农业情怀,是做其他工作没有的感受。去年,农场实现产值800多万元,净利润达300万元左右。
农业情怀同样藏在“快乐养猪人”顾金国的心头。“我做农业可算是专业对口了。”顾金国毕业于盐城生物工程学校畜牧专业,曾经在上海从事动物药品销售,生意做得红红火火。2015年,他带着3000万元资金,回到家乡秦南镇合兴村,创办了康农牧家庭农场从事养猪业。
在康农牧家庭农场,巡视、室温、饲喂、粪便清扫全部实现自动化,偌大的猪场正常用工只有13人,而且还是每3个月一轮换,平时在猪场内从事养殖管理的只有四五人。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清洁清毒程序非常严格,饲料运进、人员进入需要经过20分钟的消毒,饲养人员在外的穿着衣物一律不得带入,连手机都不能带进。“养猪最怕的是猪瘟病毒。”顾金国说,只有严格消杀才能保证安全,养猪产业才能持续下去。去年,农场出栏生猪15000头,成为名副其实的“万头猪场”。
在盐都采访“农二代”,记者发现,这些“新农人”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都是运用现代科技的行家里手,也都把网络电商作为产品销售的主渠道。“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流量成为新农资”是他们身上鲜明的时代印记。
据盐都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区已创成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超300家,其中,“农二代”创办领办的农场占比逐年提高。“力争三年内家庭农场负责人平均年龄降到5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50%以上,让更多的年轻人传承农业发展,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力军。”
顾金国介绍生猪饲养情况。 谷华 摄又是一年新春时。和父辈一样耕耘在乡村大地上,有知识、有技术的“农二代”们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了坚定的信心。潘志鹏和刘小鹏说:“新的一年要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果品品质,打出自己的品牌,提高效益。”程彤说:“继续进行产学研合作,再在细分市场上下功夫,扩大品牌影响力,带动更多农户奔富路。”顾金国则说:“做农业,除了情怀还是情怀,我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养猪成为受人尊敬的职业。”(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